欢迎光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汉川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加入到电脑桌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政建言 » 建言献策 »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调查与建议

发表日期:2009-7-14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根据《市政协2009年度工作安排》,6月上旬,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到有关乡镇、村、市直相关部门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过5年的努力,农村饮水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发展环境、促进农村城镇化创造了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基本概况

我市农村人口89.91万人,2005年,省确认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50.51万人,根据国务院《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和湖北省《关于抓紧编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通知》精神,我市计划用“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计划”实施,计划投入13787.32万元,实施项目工程70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34.26万人,涉及到27个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257个村。其中2005-2009年全市计划实施项目工程53处,计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4.51万人,179个行政村,计划投资9815.11万元。截止目前,已投资981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788万元、省配套资金2358万元、地方配套及农民自筹3667万元。已建成项目工程44处,在建工程8处。已建成的工程中联村水厂11处,单村水厂15处,管网延伸18处,受益180个行政村,24.51万人,基本解决了血吸虫疫区、饮水特困地区和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村饮水问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转变思路,科学规划,实行规模化发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从2005年开始,过去,由于思想观念的落后和建设经验的不足,加之考虑到村级自筹资金难度大。在工程建设上主要以建单村水厂为主。从初期运行情况看,由于建设规模过小,暴露出许多弊端:一是工程建设成本高,二是运行管理费用大,三是工程效益差,四是管理体制落后,有的单村水厂已成为村集体经济的负担。对于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了确保我市今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2007年开始,学习外地经验,迅速调整思路,根据我市平原湖区、河湖众多、地表和地下水源丰富,适合建大规模饮水工程的特点,确定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战略目标,形成了“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运作思路。对原“十一五”规划进行了及时调整,科学规划,本着“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集中后分散”原则,确立了四个“优先”,即受益规模万人以上的优先;实行市场化运作或民营化管理的优先;自筹资金到位快优先;饮水特别不安全的地方优先。规划调整后,将全市原规划建设的235处单村工程,调整为建设70处联村饮水工程,其中新建水厂67处(含扩建),管网延伸3处。除利用原有水厂进行管网延伸的单村工程外,其余单村工程全部规划为大规模联村工程项目。并将2006年度未实施的3.2万人计划与2007年度项目进行整合,规划成7个大规模饮水工程,从而使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步入规模化的进程。

2、树立典型、全力推进,实行多元化经营模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立了以血吸虫疫区、饮水特困区、新农村建设项目村为重点,全力推进饮水项目工程建设。一是典型引路,形成多元化模式。2007年,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首批确定了庙头镇、脉旺镇、刘隔镇、沉湖镇、回龙镇等大规模集中供水试点工程,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形成了“镇村一体型、管网延伸型、以厂带村型、联村办厂型”等发展模式,并在全市进行了全面推广。在沿汉江区域,依托汉江,充分利用汉江水源的充沛优势,发展大规模联村供水工程;在丘陵地区,利用湖泊和地下水源,发展中小规模联村供水工程;在城郊地区,通过利用城区水厂进行管网延伸,充分发挥城区水厂的规模效应;在乡镇场,对现有乡镇水厂进行改造扩容,并打破乡镇界线进行管网延伸,走出一条适合我市发展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路子。经过近三年的努力,这些试点工程已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且设计标准高,配套设施全,水质达标,运行可靠,管理方便,工程效益凸显。如:庙头镇实行镇村一体化,不仅彻底解决了全镇23个村,2.3万人饮水特别困难的问题,而且为工业园区提供了可靠的工业和生活用水,为建设纺织工业强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并在全省率先实施整镇推进。二是政府主导,强化目标管理。一方面坚持大员上阵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卫生、环保、电力等部门的工作,各有关乡镇场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形成了政府引导,群众参与,部门支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新格局。另一方面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完成任务与领导班子考核和任期目标挂钩,强化了目标管理。三是多元投入,破解资金难题。地方配套与自筹资金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的一大难题,为破解难题,我市采用多元化投入方式:一是由市政府从市级财政中最大限度的安排部分配套资金。二是各地发掘人文资源优势,动员本乡在外的知名人士及民营企业老板为家乡建设作贡献。根据统计,全市利用人文资源吸收外来资金130余万元。三是动员社会企业和部门支援本地农村饮水项目建设。如沉湖镇与福星科技进行项目联合建设,该企业出资4000多万元新建一座5万吨级水厂,并向周边村组进行管网延伸,既解决了企业的工业与生活用水,又解决了周边农户2.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缓解企业因工业废水与农户饮水的矛盾,实现了双赢。该企业对沉湖镇所有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农户,每户补助100元,并按每户每月4吨水以下不收费,超过4吨部份按每吨1.2元收费,为工业反哺农业树立了榜样。

3、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程序。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是国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一是明确项目法人,切实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责。根据鄂水利饮函[2007]334号《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并确定了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的要求,认真组织设备、材料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我市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设备管材是通过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政府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各有关乡镇场土建工程的招投标,也是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完成的。三是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我市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都是委托孝感市弘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所有的大规模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工程监理,小项目采取巡回监理,确保了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四是严格落实合同制。对工程的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都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签订了合同,并进行严格管理,从而杜绝了施工单位层层转包,杜绝了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了工程质量。

4、创新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工程建成后实现良好运行和效益长久发挥,本着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一是明晰产权。在工程权属问题上,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做到产权明晰。如:回龙镇采取“BOT”运行模式,将水厂的建设与经营权交给湖北银洲建筑工程公司,由该公司先期投入资金300万元实施项目建设,后期按实际投入的资金量入股经营。由于产权明析,权责分明,该工程运转正常。二是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必须超前进行市场化运作,将建设和经营权全面推向市场,大力推行“业主经营型、承包经营型、专业组织经营型、水管单位管理型”的运行管理模式,采用股份合作制、拍卖经营权等形式吸引民营资本,吸收社会资金。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等形式,走民营化发展的道路。三是合理确定水价。为合理制定我市农村饮水工程供水水价,保障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采取“底吨+计量”的两部制收费办法。刘隔镇作为联村办厂的典型,新建的2000吨级刘隔水厂联村供水工程,解决了该镇15个村,近1.8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该水厂按照两部制收费办法和标准,不但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保证了长效机制的建立,而且水价合理,有利于节约用水,群众非常满意。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多方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国家投入与农村需求之间存在矛盾。中央已决定,今后下达给农村改水的补贴由原来的人平246元增加到366元,减少了乡镇和农民自筹资金的压力。由于国家投入的增加,加上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了乡镇场和群众要求解决饮水问题的积极性猛增,原不在规划之列的行政村也要求解决饮水问题。但国家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有限,是按原确定的饮水不安全人数下达的,供求矛盾比较突出。

2、自筹资金难到位,项目工程建设难以按期完成。一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各种报告、方案的编制费、评审费、监理费、管理费等费用须由市县财政解决,这部分费用大部分没有到位。二是乡镇在筹措自筹资金时,有部分群众对饮水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加之有些地方原有手压井,部分群众不愿及时上缴自筹资金,有少数群众拒绝上缴,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饮水工程的正常实施。

3、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在管理上存在一些弊端:一是有部分地方没有进行清产核资,产权不明确,不利于长效机制的建立。二是部分地方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有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重经济效益轻管理。三是少数地方没有实行计量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群众不满意。

四、下段的工作建议

()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注民生的重大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职责,对部门、乡镇和村组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市水利局作为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细则。建立健全一整套适合我市实际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要在对全市地理位置和饮水不安全人口分布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按照合理供水、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规划既要立足当前又要放眼长远,既要处理好供水的需求矛盾又要确保水质达标。供水工程建设规划要与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相衔接。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对距城镇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可依托已有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扩容改建现有水厂,辐射延伸供水。对人口较集中,水源水量充沛的地方,可结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区域供水整体发展,合理规划水厂建设规模和供水范围,新建适度规模的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对边远村、散居农户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在项目工程实施中,要统一规划,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财政补贴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好边远散农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尽快实现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全普及。

()严格管理,强化服务。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一是要明确产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管理主体,对大规模联村饮水工程,应由管水部门,受益村用水户代表共同组成工程管理委员会,行使“业主”职能、负责对供水工程的运营和管理。对单村供水工程,可由组建的用水户协会或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员会行使“业主”职能,负责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饮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水质合格、水价合理、卫生达标,市电力部门要合理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电价,要享受农用电价政策,降低供水成本。市物价部门要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指导性水价。市水利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饮水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市卫生部门要加强水质的监测,确保饮水质量。三是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融资,企业经营,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以资促管,以水养水,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四是要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逐步达到专业化的服务水平。

()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必须通过多种渠道筹资。一是加大跑省项目力度。据测算,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约还有56万余人,为了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必须要紧紧抓住国家政策的机遇,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计划、争资金,加快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市财政要有适当的配套资金投入,整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用于农村饮水项目工程建设。同时,要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切实减轻乡镇村负担。三是吸引民资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采用市场化运作,股份制经营,筹措改水资金。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组织新闻媒体在全市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村饮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使宣传活动进村组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田间地头,普及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和饮水卫生知识。通过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目的,了解不安全饮水对人体生活环境、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从而提高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饮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舆论氛围。

 

上一篇:市经济开发区辖区内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调查与… 下一篇:关于做好“两河一江一湖”文章、建设水乡园林…
首页政协概况政协新闻领导讲话专委会工作咨政建言提案专栏政协委员机关建设互动社区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