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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妥善解决医患纠纷事件的建议

发表日期:2015-10-20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近年来,随着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的实施,人民群众的就医意愿得到最大限度释放。就诊病人的增多,随之带来医患纠纷的大幅增加,医患纠纷激化为医闹事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妥善解决医患纠纷已成为当前亟需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医患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

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医闹事件 15 起,11名医务人员遭到患者家属袭击、殴打,其中1人被殴打成重伤。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2013年调处医疗纠纷46例,医疗机构赔偿471.36万元;2014年调处医疗纠纷44例,医疗机构赔偿313.23万元。医患纠纷频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社会舆论氛围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前些年,由于多方面原因医疗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过度医疗、医疗回扣、收受红包等行业不正之风,通过社会舆论进行渲染报道,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加剧了社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感。一旦患者病没有治好,或在医院病故,有些家属便把怨气撒在医务人员身上,把责任一概归咎于医生不尽力和医疗差错上,缠闹不休。

2、部分群众的错误认识助长了医闹的发生。从医患纠纷调处和医闹处置的情况来看,有的群众在思想上存在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利益才会最大化。有的患者家属过度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在主张权利的同时,没有履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义务,本能够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的问题被人为的演化为医闹事件;还有的医闹参与者心存侥幸,以为参与闹事人数多,法不责众,小闹一下不会出大问题,因此越闹越有劲。

3、医疗机构自身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从我市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分析,有些确实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自身的原因所引发。主要表现在:有些医疗机构管理滑坡,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问题突出,医疗事故防范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存在漏洞和隐患;少数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不到位,没有履行相应的治疗手段用药等方面告知义务;个别医疗机构医患纠纷调解、处置的渠道不通畅,机制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使得有的纠纷难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少数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制观念淡漠,对卫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够,执业行为不够规范等等。

4、医患纠纷调处难度大。一是协商责任难以界定。医疗事故可以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而任何纠纷或争议未经鉴定程序的确定,都不应称为医疗事故,理论上不能把《条例》作为处理医患纠纷的依据。医患纠纷基本上只能通过协商解决,但由于协商方式不能对纠纷进行定性,患者一方往往将某些正常存在和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或医疗意外认定是医疗事故或医疗伤害,而不接受医方的分析解释,并向院方提出过高赔偿要求。同时即使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存在过失,但承担多大责任也难以界定。有无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有无致死致残责任都无法界定,这样在资金的补偿上差距太大。二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难以统一。医疗机构在纠纷处理难的情况下,希望患方选择医疗讼诉或者医学鉴定的方法,但患方认为诉讼程序复杂、用时较长;医学鉴定需要等待,医界同行鉴定,有相互袒护的嫌疑,所以极少有患方选择司法诉讼解决,近两年发生的90起纠纷事件,只有1件通过司法诉讼解决。同时患方对医疗纠纷调处中心第三方调解的认知度、信任度不高,往往在初期采取医闹来解决问题。

二、依法解决医患纠纷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加大对医疗纠纷调处途径、方式的宣传力度,印制生动简明易懂的宣传手册,让医疗纠纷调处宣传工作实行社会全覆盖。引导广大医生和患者对医疗中发生的纠纷理性对待,依法维权。逐步引导群众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要重视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对医闹现象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谴责医闹的良好氛围。

2、健全医疗机构安防措施。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健全保卫机构,做到有保安队伍,有应急预案,有调解机制,有物防设施,有技术装置。建议公安机关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对企图通过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来满足非法利益诉求,甚至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医闹行为,警方能够提早介入制止,防止事态恶化。

3、依法严惩医闹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干扰医疗场所正常工作秩序,对医院实施打、砸、抢,侵害医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查处。

4、加大调解中心的建设力度。建立公平科学的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和机制,是遏制医闹现象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加大对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加强调解队伍能力和素质建设,不断增强医患双方的认可度;强化监督机制,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让患者及其家属有平等、公平表达诉求的合法渠道,有效减少医闹现象的发生。

5、完善医疗事故责任险制度。医疗行业是一项科学性,实践性强的特殊行业,医疗本身就是一项以失败为终点的实践过程,医疗风险无处不在,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当事医生除了要忍受患者家属的非难之外,还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不菲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此,建议大力推进医疗责任、医疗意外保险,力争覆盖各级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实行第三方赔付。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考核评价机制,引导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为投保对象提供优质保险服务,缩短理赔时间,分担医疗行业这个特殊高危行业的风险。

6、营造良好医患关系。要鼓励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探索,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要真正发挥主导作用,坚持人性化服务为中心,坚持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通过严格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提供优质精湛服务、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从源头上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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