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委员201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4-14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政协联络处、市直政协活动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了切实增强政协委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励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推进委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汉川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川协发[2013]1号),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政协委员201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现任委员。
二、考核内容
1、履行委员职责情况。
2、参加社会活动和重要贡献情况。
3、奖惩情况。
三、考核方式
1、委员书面述职(填写考核表)。
2、乡镇场(开发区)政协联络处、市直活动组负责所辖委员的考核。
3、市政协委员考核办公室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给予评定。
四、考核要求
1、委员履职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基础性工作,各政协组织应高度重视,各位委员要认真对待,对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认真总结、填写年度履职考核表。
2、各乡镇政协联络处、市直活动组应于
3、政协委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委员管理档案,作为评价委员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
市政协办公室
上一篇:关于对市政协委员2014年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 下一篇: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协委员“三进”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