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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委员201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4-14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政协联络处、市直政协活动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了切实增强政协委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励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推进委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汉川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川协发[2013]1号),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政协委员201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现任委员。

二、考核内容

1、履行委员职责情况。

2、参加社会活动和重要贡献情况。

3、奖惩情况。

三、考核方式

1、委员书面述职(填写考核表)。

2、乡镇场(开发区)政协联络处、市直活动组负责所辖委员的考核。

3、市政协委员考核办公室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给予评定。

四、考核要求

1、委员履职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基础性工作,各政协组织应高度重视,各位委员要认真对待,对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认真总结、填写年度履职考核表。

2、各乡镇政协联络处、市直活动组应于430前将所辖委员的考核情况报市政协委员考核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

3、政协委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委员管理档案,作为评价委员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

 

 

市政协办公室

2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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