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汉川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加入到电脑桌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政建言 » 建言献策 »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表日期:2014-9-25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一、十二五以来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及研判

 十二五以来,市发改局共核准房地产项目67个,总投资121.49亿元,批复总建筑面积514.6万方,实际完成投资29.78亿元,全市累计销售商品房18051套,剩余可出售套数8334套。我市房地产发展总体健康,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镇住房供需基本平衡。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人口年均递增近2万人,按2013年人均居住面积43.7平方米、每户3人计算,需刚性住房约2/3人=6700×130平方米87万方;流动转入人口按0.6万人递增,需住房0.6/2人=3000×100平方米30万方。两者合计,我市住宅建设年刚性需求117万方左右,与我市年均批复建筑面积128.65万方基本平衡,且基本上为刚需房。

二是城区住房价格处在可承受区间。按照国际计算标准,房屋总价一般为居民家庭年平均收入的3-6倍,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19850元,房屋总价按户均3.56倍的家庭年收入计算为41.7万元,每平方4000元左右,与我市2013年房地产市场价格大致相当,但接近上限。

三是我市房地产市场后期存在去库存化阶段。我市2011年审批房地产建筑面积92.4万方,2012101.2万方,房地产供给基本平衡,到2013年批复面积突增一倍,达到205.4万方,2014年上半年也达到115.6万方,由于量升积压,导致了截止20146月我市商品房剩余8334套可售,结合目前国家关于房地产宏观政策及我市年刚性住房需求量,我市房地产市场将形成一年左右的去库存化时期。

二、房地产业发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1、房地产业对GDP拉动作用日益明显。十二五以来,房地产核准投资121.49亿元,投资贡献率达到13.04%,其中,2014年上半年达到21.27%

    2、房地产业对地方税收财政贡献率越来越高。2013年我市房地产税收51650万元,占税收总收入68.48%2011-2013年年均增长40.71%,高于同期税收增长10.33个百分点。2011—20146月,全市房地产业(商服用地)实现土地出让净收益247907万元,累计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60万元,累计征收打包规费等非税收入18090万元。

3、城乡居民从房地产业得到收入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2012年,农民从房地产业得到收入1703.13元,占农民年均纯收入18.88%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出租房屋的门面)为98.89元,同比增长33.20%;农民建筑工大工300元一天,小工200元一天,拉动社会平均工资较大幅度提高。

4、促进城镇化率和居民居住条件稳步提升。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市2010年至2013年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80%,城镇人口年均增加2万人,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年均增长6平方米左右。

三、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加强规划服务,提升房地产品质。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受到城市发展总规不配套、房地产业专项规划缺失、规划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制约,导致房地产开发无序,综合配套不完善,资源集约化程度低等问题,既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房地产品质,更造成了经济和社会效益低下。因此,要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一是根据《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协调配套好土地利用、建筑等各项专项规划,使专规与总规综合配套,更好地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上的总体指导作用;二是制定我市房地产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综合评价各区域的发展条件,科学编制房地产详细规划,结合住房市场需求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各类开发小区和居民小区;三是加强规划服务意识,坚持项目决策规委会制度,所有开发项目必须在规划指导下进行申报,集体审理,规范运行,简化规划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四是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由规划部门或发改局牵头,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制定规划跟踪管理机制,不断调整、完善各项规划,提高地块详细规划覆盖率。

2、强化供地计划,突出量化调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其他很多地区一样对土地出让的依赖度很高,为了追求更充足的经济发展动力,在土地供给的过程中不免出现无序、过量等问题,致使房地产项目井喷式建设、销售,而我市房地产需求是有限的,长远而言,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因此,要严格执行年度供地计划制度,每年由市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市场需求制定房地产供地计划及具体供地方案,未纳入计划的土地不得进入市场。市国土局要实时更新供地量、土地存量,市规划局要按照控规的要求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市建设局要统计商品房新开工、在建、竣工面积,房管局要对房屋销售登记数据、空置率、价格等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提供信息,以利于市政府实行市场调节,及时调整供地和开发规模,借助供地杠杆平衡供求关系,更好地发挥土地供给的引导作用,并做好信息公开、预示预警,防止出现大幅波动。

3、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和市场秩序整顿。房地产行业内仍存在诸如违规预售、房产企业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等问题;在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小产权房泛滥,工业地产、专业市场围城,重复建设,冲击和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因此,要进一步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行为。一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非法转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违规进行小产权房开发的查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主体资质审查制度,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的方式,淘汰一批专业人员缺乏、项目管理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小型房企,清退一批有资质但长期无建设开发项目的企业,引导企业进行品牌、诚信建设,做大做强。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商品房预售金管理制度,市房管局与相关部门联动负责预售金的监督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并定期公示,预防金融风险。

4、加强房地产行业售后服务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的售后问题主要体现在小区物业管理无章可循、难以为继,这是我国当下的一个普遍问题,极大的制约了企业品牌树立、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已成为一个潜在的威胁社会安定的隐患。因此,要从提高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积极探索房地产物业管理的方法途径。按照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要求开发企业必须负责其开发小区的物业管理,或自行管理,或委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新建设的居民小区,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小区居民代表共同选举产生小区管理委员会,代管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件成熟后,由小区管理委员会委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同时,出台地方性政策规定,鼓励成立市场化、民营化的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物业管理。

上一篇:关于农村电网建设的调查报告 下一篇:关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助推新型城镇化的建议
首页政协概况政协新闻领导讲话专委会工作咨政建言提案专栏政协委员机关建设互动社区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