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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抓实普法工作  打牢法治汉川建设基础

发表日期:2015-10-20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我国全民普法工作实施近三十年,全民的法制观念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一理念的提出,重新诠释了普法工作在实现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一、我市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从一五普法六五普法,以培育法治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繁荣法治文化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历经三十年的普法工作,抓紧落实领导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着力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节、重点法律,激发了全民普法动力;精心组织法治楹联大派送法治社区建设以案说法大宣讲等活动,提升了法治文化内涵;不断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夯实依法治市基础。通过系列普法工作的开展,公民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更要引起市委、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重视。

1、普法方式单调,群众兴趣不高。目前普法方式多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法活动多停留在请人照本宣科式地宣讲,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在各种宣传日的现场,群众对宣传活动中的小礼品的兴趣高于对认知相关法律知识的兴趣。

2、普法主体责任不清,重点不够突出。虽然印发了相关文件,但是各单位普法工作不平衡,对普法的内容理解不同,普遍对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甚至很多成员单位都认为普法工作是市法治办的事情,自己只需要参加几次活动,整理资料,交一份年终总结即可。

3、普法工作缺乏有效的考核体系。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和严格的考核体系,缺乏对普法实效的评价标准,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单位、地方不重视普法工作,把它当成是可有可无、轻描淡写的一项工作。

二、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普法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宣传形式及载体,打牢建设法治汉川的群众基础。

(一)工作理念的创新。

1、确立大普法的理念。一是调动政府及各部门的积极性,在着重抓好部门法制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法治汉川建设;二是积极调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其部门特色,共同抓好社会面的宣传;三是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助理员等人员的宣传作用;四是调动法制宣传联络员、志愿者的积极性,发挥他们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共同推动法治汉川的建设。

2、确立注重实效的理念。一要创新机制,形成以政府资源为基础,以部门资源为主导,以社会资源为补充的资源投入和推进机制;二要创新形式,加强市场化运作,开辟法制宣传的新途径,吸引公民参与,逐步形成互动式、双向式的宣传教育模式;三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克服权大于法的倾向,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管理社会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为主转变;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由不懂法、不会用法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转变。

3、确立培育法治环境的理念。法治环境的形成,仅靠普及法律条文、宣传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更深的层面,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构建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环境,而且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范畴。

(二)目标任务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是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在不断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宣传正确的法律价值观,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在确定普法教育的目标任务时,要在原有普法实践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有所完善,有所深化,有所突破。要增加构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增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和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增加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容;体现服务大局,配合中心,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致力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普法教育在保障和推进经济法制建设方面的功能。

(三)方式方法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象涉及全体公民,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任务和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因其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包打天下。因此,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工作方法应虚实结合,以组织协调为主,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形成我搭台、你唱戏的工作模式。一要整合设施资源,不断巩固和扩大法制宣传阵地,不能仅靠司法行政一家,只有综合各方面资源,宏观规划,安排部署,为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搭建平台;二要整合经费资源。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十分繁重,完全靠政府拨款很难满足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必须转变传统观念,探索按照市场规律开展法制教育新途径,努力构建政府拨款与部门投入、社会赞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三是整合人力资源。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而法制宣传志愿者是自愿参与法制宣传活动,热爱普法公益事业的一个群体。要进一步引导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新闻记者、文艺工作者、老干部等组建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利用他们自己的资源和优势,义务为法制宣传作贡献,起到示范、推动、创新、维权的作用。

(四)宣传形式及载体的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法制宣传工作做出指示;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为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新的历史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社会性及时效性特点将更加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必须与时俱进,善于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渗透到各类传媒中,最大限度地扩大覆盖面,增加受众群体。一要注重法制宣传与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传统文化及法制环境有机结合,以实现最佳的宣传效果;二要注重法治教育与城市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善书、楹联等艺术作品结合,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三要筑牢文化阵地建设,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注重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体,强化面向大众的法治舆论宣传工作,利用楼宇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密集刊播法制警句,法制格言,使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社区文化、行业文化、地方文化有机融合,使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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