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重点任务。但农村人居环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垃圾处理方式不科学,农村面源污染加剧。农村垃圾处理主要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减量、随意倾倒三种方式。有的将垃圾露天堆放,既没有分类,也未作掩埋;生活污水大部分得不到有效处理而任意排放。禽粪养殖粪便长期露天堆放,加剧农村环境污染;农药瓶、塑料薄膜等大量农业生产废弃物随意丢弃田间地头,或倾倒河流塘坝,或直接焚烧。
2.新旧污染交织,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大部分新农村建设没有规划畜禽粪便和垃圾集中堆放场地等环卫基础设施,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相互叠加,已经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环境的重要污染源。
3.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涉及到多个部门,许多工作有脱节或形成管理真空的现象,无法满足基本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
为此,建议:
1.加大人居环保宣传力度。农村环境治理,村民是“主角”,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环保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让孩子们普遍意识到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意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清洁户”“文明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推动村民养成垃圾分类、及时收纳的良好卫生习惯。
2.做好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要与美丽乡村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经济方便、便于处理”的原则,根据每个乡镇、村庄的地理位置,居住分布等特点就近规划垃圾分类设施、合理布局垃圾转运中心、可利用垃圾处理点,建立覆盖村镇的乡村保洁和垃圾回收基础设施体系。
3.建立可利用垃圾循环处理系统。农村垃圾大多是厨余垃圾、家禽养殖的粪便,属于可降解垃圾。可就近建设沼粪池、太阳能发酵室等设施将这些垃圾集中发酵,变成有机肥料循环利用,减少农村垃圾存量。对于塑料、玻璃等不能降解的垃圾通过垃圾转运系统集中处理。
4.完善建管工作机制。明确基层政府责任,健全运行管理,经费保障等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考核催生动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上一篇: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小区治理的建议 | 下一篇:我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