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汉川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加入到电脑桌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资料 » 政协知识 »

全国政协的界别

发表日期:2008-3-24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

    七届全国政协原设有32个界别。八届全国政协增设了“经济界”,又将原来的“港澳同胞界”分为“香港同胞界”和“澳门同胞界”,故八届全国政协共有34个界别。九届全国政协的界别虽然还是34个,但个别界别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如“香港同胞”界改为“特邀香港人士”界,“澳门同胞”界改为“特邀澳门人士”界,反映出已经和将要变化的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地位;农林界改为农业界,一字之差显示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天地更加广阔。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十届全国政协共有34个界别,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中国共青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全国台联、全国侨联、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以及特别邀请人士。

上一篇:“旧政协”会议 下一篇: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如何产生?
首页政协概况政协新闻领导讲话专委会工作咨政建言提案专栏政协委员机关建设互动社区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