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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全省乡村卫生保洁员岗位纳入“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资金范畴的建议

发表日期:2013-4-23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2013年,全省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在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市政协在调查中了解到,要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运转机制,巩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需要有固定的保洁人员和一定的财力作支持。

目前,要保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运转,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农村村集体经济薄弱,很难增加对村保洁人员长期的额外支出,投入的基础设施也需一定的维修和管护经费,资金短缺。二是现阶段社会筹资属短期行为,缺乏持续稳定性。而村卫生保洁员岗位,其职能完全具备公益性岗位职能,符合以钱养事岗位要求,因此,部分政协委员建议将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岗位纳入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资金范畴,由省级财政予以安排。

从我市目前情况测算:全市去除纳入乡镇镇区统一保洁范围的村(社区)后约530个村,按2000人以下村配1名保洁员,2000-4000人配2名,4000人以上配3名的标准,全市需配备岗位约910个左右,按每个岗位每年1.2万元,全市每年需经费1千万元左右。今后,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可逐年增加岗位配备。这样,从制度上固定村保洁人员岗位,必将对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期保洁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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