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汉川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加入到电脑桌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政建言 » 社情民意 »

实施企业融资报备制度 保障民间金融资产安全

发表日期:2017-04-25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债务融资,其对象是银行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比较顺利时,银行、个人、企业皆大欢喜。当企业遇到困难时,企业在急于融资的情况下,不得不去资金市场高息拆借,甚至借高利贷周转,一旦资金链断裂,资金无法及时还上,企业就会陷入无休止的债务纠纷中,直至破产清算。特别是有的不良企业主,在企业倒闭之时,大举向个人借款,然后卷款潜逃。这就必然导致许多个人债权人拿不回投资本金,个人投资将血本无归。个人能承受的风险原本就小,借给企业的资金收不回,对于个人及其家庭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

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有两种思路。

一是“堵”。就是用法律行政手段,禁止企业向个人借款。但是,企业有资金需求,个人有投资愿望,“堵”的难度很大,且效果也不明显。

再就是 “实施企业融资报备制度”,即一家企业的所有借入款项,都必须先将资金转到企业帐户,并且由开户银行进行登记。企业向个人借款时,个人可以拿着企业出具的查询函到开户银行查询企业的借款情况。如果企业借款过多,那就说明投资风险较大,个人就不会借款给企业,从而降低了个人的投资风险。个人投资的风险降低了,个人投资的收益期望值相应下降,市场资金的价格就会降下来,企业融资的成本就会随之降低,这也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相比较而言,实施企业融资报备制度,它既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和社会的稳定,降低了企业的财务费用,这将是一个对社会、企业、个人投资者、银行都有利的具备可操作性的方案。

上一篇:打击电信诈骗需全社会拆招 下一篇:关于加强城区休闲文化场所建设的建议
首页政协概况政协新闻领导讲话专委会工作咨政建言提案专栏政协委员机关建设互动社区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