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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增长

发表日期:2010-5-10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市政协联谊委员会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就如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增长”这一课题,市政协联谊专门委员会组成课题组,于今年3月深入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以及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进行了调研。调查情况表明:近三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中起到了较大作用,但是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1、基本情况

20077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管部门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截止20102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0家,注册资金12144.8万元,入社农户1495户,约占全市农户的0.79%;辐射农户47854户,约占全市总农户的24.97%.

2、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2008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17家,占总数的8.1%2009年发展190家,占总数的90.5%2010年发展3家,占总数的1.4%。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210家占孝感市总数的34.43%

二是行业分布较广。全市2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多个领域,其中蔬菜种植42家,畜禽养殖13家,水产养殖40家,农产品购销61家,农机服务22家,其它32家,分别占总数的20.00%6.19%19.05%29.05%10.05%15.68%

三是组建模式多元化。一是能人领办型。各地种养殖和加工贸易能手以种养殖基地为载体创办农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如刘家隔镇莲藕经营大户陈雄等4人领办起刘家隔镇四汊河莲藕专业合作社。目前像这类能人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占主导地位,占总数的45%。二是村组负责人牵头型。村组负责人根据本村组的区域经济特色和特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分水镇星火村党支部书记李新堂根据本地种植蔬菜的传统特色,牵头创办起星火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目前这类合作社占总数的43%。三是涉农部门联合兴办型。如马鞍乡农技服务中心干部吴利超领办起汉川黄龙荸荠专业合作社,目前这类合作社占总数的11%。四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如开发区农业中心和马铃薯生产专业户依托汉川晋江福源食品厂创办起福川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目前这类合作社占总数的1%

二、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与影响

近几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增长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发挥了一定作用。

1、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市场的信息通过合作社较为准确地传递给农户,合作社通过自身经营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庙头镇人和村村民王光华等6名蔬菜经纪人 领办起绿能蔬菜专业合作社,他们根据自身掌握的市场信息,引导吸纳周边3190户农户将6000亩原以种植黄花、棉花为主的农田进行结构调整,改种毛豆,产品运销东北、长沙、广州等地大中城市,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2、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合作社将当地各个产业的购销大户、加工大户、技术专业户等按自愿、民主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民统一提供种苗,拓展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了科技、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合作社提供的服务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了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韩集乡养鸭大户孙祥炎等5人创办永翔鸭业合作社,从江西引进鸭苗,提供给养鸭户饲养,成鸭由合作社统一回收,销往河南、陕西、山东等省市作蛋鸭饲养,合作社提供的周到服务彻底解决了养鸭农户的后顾之忧。

3、提升了农产品的质量层次。合作社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全市已有3家合作社产品分别进入易初莲花和中百仓储等超市,8家合作社取得注册商标,11家合作社产品获得“三品”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的论证。

4、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合作社大多是由产业大户或购销大户牵头组建的,这些能人利用自己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大大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稳定和提高了农民收入。杨林沟镇红辣椒生产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购种、统一技术操作规范、统一化肥农药供应、统一销售等“四统一”的办法,引导农户种植1万亩红辣椒,使农户亩平纯收入比以往增加6000多元。

5、促进了行业的自律和规范。由于大多数农民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制约和农村信息滞后的限制,生产、销售会有很大的自发性、趋同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农业产业的大起大落,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避免了农户之间、农户与加工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城隍镇中岭村创立炒业专业合作社后,集中生产,统一销售,实行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方式,并着力打造兰花豆产品品牌,彻底改变了以往农户各自为阵、农户之间互相压价的不利局面,其产品运销全国各地,实现年收入1000万元,户均纯收入6.5万元。

三、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农民对专业合作社还缺乏了解,对专业合作社所发挥的作用还抱怀疑态度,入社农户不多,仅占农业总户数的0.79%,大部分农户自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积极性还不高。

2、运行机制不规范。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一是合作社机构设置、运作行为、章程内容、内部制度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二是合作社尚无自己独立的资产核算体系,自我服务创收、自我积累发展的运营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三是合作社组织松散,成员入社只是形式上加入,没有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成员之间、成员与合作社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虽然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组织章程不规范,日常管理随意性很大;四是少数合作社借合作社的合法身份来垄断区域市场,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一是规模小,带动辐射能力受限。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数是白手起家,入社农户少,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较弱,在资金融通、技术引进、设施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面临很大困难,导致带动辐射其他农户能力弱。二是发挥作用不明显。据调查,在全市2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真正发挥作用的不到30%,尤其是20091112两个月集中注册登记的136家只是有其名而无其实。三是起步低,市场参与能力不足。由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有的农产品质量不高,加工较为落后,科技含量相对较低,致使农产品销售难,市场占有率低,制约了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长远发展乏力。据调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网络的成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7.49%,高中文化程度占12.20%,大专文化程度占0.31%。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具有开拓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匮乏,影响和制约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壮大。

4、扶持力度不大。一是财政投入不大。由于我市财力有限,每年只能从省级争取项目资金,扶持1-2个合作社,制约了合作社的规范发展。虽然今年市财政已安排30万元扶持资金,但仍不能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需要。二是金融支持不力。尽管中国银监会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但操作性不强,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政策扶持滞后。我市《关于扶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今年3月下旬才印发,合作社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信息、税收、宣传、培训等服务和政策相对滞后,缺乏及时的指导和有力的扶持。

四、加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建议

1、加强领导,理顺指导职能。一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因此,建议政府要理顺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职能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检查督办,形成农业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为更好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设立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综合协调机构,各乡镇场要成立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落实指导扶持服务的措施和责任,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

2、抓好宣传培训工作,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所起的重大推动作用,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先进和优秀个人,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家喻户晓;二是要分层次组织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培训工作,提高涉农部门和乡镇场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服务指导水平,提高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程序和规范的认识;三是适时组织涉农部门干部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外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3、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一是在现有合作社中选择1-2个规模大、带动能力强、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促其在“组织民办化、经营实体化、生产标准化、机制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和产、加、销协调推进等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发展一个、规范一个、见效一个。二是围绕我市优质粮、优质棉、蔬菜、水产、畜禽等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依托乡村和优势农产品基地、专业市场和绿色品牌、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发展以合作生产、集中加工、合作购销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龙头企业或专业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实行农超对接,抱团入市,在农民与龙头企业(专业市场)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重点开展“四个一”试点,即选择一个村、建立一个合作社、发展一个产业、创立一个品牌。通过“四个一”试点,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带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快速发展。

4、加大扶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是切实加强市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扶持资金的有效使用。二是结合国家、省、市各项重点农业工程和项目,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申报和承担实施,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落实项目资金和各类扶持资金的新途径。三是认真落实工商注册、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四是切实保护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户收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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