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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调查与建议

发表日期:2015-10-20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运用经济杠杆引导和推动人们有计划地调节自身生育行为的手段,是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热点和难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探讨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及对策,将进一步推动我市计划生育工作。

一、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现状

2005年以来,我市农村违法生育者社会抚养费征收面不足40%,已征收对象户中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足35%,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所占的比例很小,经不起省市考核检查。

就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而言,2012-2014年,共对365例违法生育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征收金额为1642万元,实际征收金额为593万元,征收率为42.2%。按年度统计分别为2012112例,应征缴金额504万元,实际征缴金额213万元,征缴到位率仅 42%2013130例,应征缴金额585万元,实际征缴金额207万元,征缴到位率仅35%2014123例,应征缴金额 553万元,实际征缴金额173万元,征缴到位率仅31%。社会抚养费征缴表现为两多一低,即征缴对象多、应征缴金额多、征缴到位率低,而且一年比一年难征。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分析

1、计划生育法制意识淡漠,不能自觉承担违法生育的法律责任。一是由于新生儿入户时取消了计生部门审核限制,部分违法生育者在子女入户后,不愿意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部分部分违法生育人群长期流动在外,客观上征收社会抚养费存在难度较大;三是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四是一些基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工作带有随意性,自行降低征收标准。

2、卫生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处于两难境地,举步维艰。一是执法机构力量薄弱。我市虽然成立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增加了人员编制,但还是与日益严峻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相比有一段距离,乡镇计生办也只有4-6名工作人员,在监督和处理违法生育行为显得力不从心,工作千头万绪,有畏难情绪和被动应付的现象,造成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程序上不合法。二是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较低,个别执法人员以权谋私,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个别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征收标准不严格,存在违规放宽、人情征收等情况;四是卫生计生部门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对于当事人不配合的更是难以调查取证,需要多次上门催缴,执法成本较高。

3、征收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公安部门实施便民措施,不再将社会抚养费缴纳作为公安办理户口的前置条件,或者作为流动人口外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前置条件,在社会上形成计划生育政策放开了不交钱就可以多生孩子等错误观念。

4、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形成。一是法院主观上仍然存在不愿染指计划生育案件的旧思维模式;二是乡镇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有许多不完善地方,与现行法院强制执行条件还有距离;三是市级部门及村级组织不能积极履行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增加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难度,导致卫生计生部门孤掌难鸣。

三、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建议

1、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性强,必须依法办事,近几年来征收难度加大,有复杂的社会原因,但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直接影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直接影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秩序和成果,行政执法人员要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人口理论和政策法规知识,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法制意识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要着力增强对人们群众的感情,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带着感情办事,带着爱心执法,关心我们的执法对象,在坚持原则确保法律尊严的前提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与其签订分期缴纳合同,并按合同及时征收缴纳。要研究办法,制定对策,灵活处理,化解矛盾,实现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地科学发展。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肃处理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的消极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营造依法行政氛围。首先要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等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教育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其次对违法生育者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群众明白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补偿性行政收费,是国家追究违法生育者法律责任的行为;使群众明白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规范生育行为运用的经济制约手段,目的是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使群众明白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没有变,违法生育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澄清一些群众只要交钱就可以多生孩子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等错误认识。第三,公开揭露曝光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及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拒不缴纳者,发现一例,强制执行一例,曝光一例,教育一片。

3、健全依法行政机构。市级成立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门机构,卫生计生、法院、公安联合组成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建立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治理的联合执法体制,落实报酬、车辆等行政执法必要的保障条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执法资格,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确各自职责,即:卫生计生部门对违反政策生育对象及时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市法院除协助计生部门征收外,还要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及时立案,迅速查处;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对于干扰阻碍甚至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违法行为快查快处,严厉打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环境。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市级财政要确保专项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4、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做到:一要严格征收主体。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为征收主体要严格依法行政。二要严格征收标准。必须按市卫生计生部门依据上级文件下发的执行标准征收,不能随意降低征收标准或自增收费项目。三要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估息迁就。名人、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不得担任社会荣誉职务,不得参与相关奖项的评比。四要创新征收方式,严格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征收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坚决杜绝挪用、贪占等不法行为。

5、健全依法行政体制。要规范征收秩序,净化征收环境,职能职责部门要通力配合,统筹解决重点和难点,坚决打击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行为。对征收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组织由纪委牵头,纪检监察、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合检查组深入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减化办事程序,为育龄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依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落实相关生育政策,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避免违法生育现象发生。二是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执法程序、征收标准、办案结果,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鼓励举报,强化监督。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公安、民政等部门要信息共享、畅通举报渠道、相同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违法生育和违法征收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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