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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要求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征求提案者意见

发表日期:2009-4-16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甘肃省酒泉市政府日前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办法》明确了考核评比范围、考核评比程序及方法、考核评选先进条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彰奖励方式等,并制定了考核评比细则。《办法》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阅批、亲自办理、亲自检查落实、亲自征求提案者的意见,有效保证政协提案的落实;从提案的接收、承办到答复、总结等环节,坚持办理工作标准,履行办理工作程序,确保提案办复率达到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率在50%以上。

  《办法》规定,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评比,采取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政协提案委集中评比与各承办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广泛征求提案者的意见,每年考评一次。依据考评结果,市政府将每3年对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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