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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政协专题协商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发表日期:2010-5-17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如何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55日,杭州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就加快发展各类养老机构、促进养老事业发展进行专题协商。

  目前,杭州市60岁以上的人口有113.2万,占户籍人口的16.65%,城市老龄化程度在国内排名居前。为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市政协未雨绸缪,组织网络问卷调查,收集市民对杭州市养老问题的意见建议,成立“加快发展各类养老机构,促进养老事业发展”课题组,赴部分区、县()调研,走访了部分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点,与有关区、县()分管领导、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座谈,并赴上海等地考察养老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市政协通过调研了解到,2009年,杭州市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为1.94张,低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也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更低于国际平均3张的水平。由于土地等因素的制约,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运营成本普遍较高,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均缺乏后劲。民营企业参与养老事业的意愿十分强烈,但国家的现行政策制约了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对接,使得许多企业对养老事业的投资尚处于观望阶段。

  如何建立科学的养老机构建设机制,杭州市政协建议,养老机构未配套,新建小区不予验收;将养老问题纳入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以此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住宅区配套公建项目,制定统一标准,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市政协同时建议,要按照功能导向建设和管理养老机构,可借鉴国外经验,由杭州市统筹规划,将现有的各类养老机构,依照其功能和医疗介入程度,科学合理分类,分点布局,分类管理,以解决杭州市机构养老城乡之间不平衡的问题,实现机构与老年人之间的有效配对。建立救助型养老机构,主要解决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和特殊贡献者等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问题。打造福利型养老机构,为既不是救助型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也无力支付市场型养老机构服务费用的普通老年群体特别是7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落实鼓励和扶持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土地、规划和用房等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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