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汉川市委员会门户网站! 加入到电脑桌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新闻 » 通知公告 »

关于印发《汉川市乡镇政协联络处工作条例》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7-2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政协联络处、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市直政协活动组:

《汉川市乡镇政协联络处工作条例》已经2012626政协汉川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有关工作。

 

政协汉川市委员会

2012627

 

汉川市乡镇政协联络处工作条例

2012626政协汉川市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协联络处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乡镇政协联络处是乡镇政协委员开展活动的具体形式和重要载体。做好乡镇政协联络处的工作,对于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人民内部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乡镇政协联络处由所在地的政协委员组成,应配备专职主任一名。

第三条  乡镇政协联络处的委员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政协工作,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

第四条  乡镇政协联络处的主要职能是:在市政协常委会的指导下,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政治协商是对本地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城乡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乡镇政协联络处全体委员会议、对口协商会、专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调查视察等。

第六条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民主评议,委员视察,政协提案,派员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以及其它形式的建议与批评。

第七条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广泛联系群众,协助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同各团体、港澳台侨胞及其亲属、少数民族、宗教人士与汉川籍在外知名人士等社会各界人士的联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汉川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  坚持在乡镇政协联络处委员中开展“五个一”(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书写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提供一条招商信息、为群众做一件实事)和“四扶助”(扶助特困生、特困户、孤寡老人、下岗职工)及“四下乡”(科技、文化、卫生和用工信息下乡)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他们带头在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建功立业,多做贡献。

第十条  乡镇政协联络处要经常组织委员加强学习、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政协基层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  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虚功实做,注重质量,不断提高政协工作水平。

第十二条  遵守政协章程,贯彻执行上级政协组织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市政协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接受本地党委的领导,经常向党委汇报工作,努力为政协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市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一篇:关于印发《政协汉川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通… 下一篇:关于印发《汉川市政协委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首页政协概况政协新闻领导讲话专委会工作咨政建言提案专栏政协委员机关建设互动社区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