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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四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

发表日期:2008-9-30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改善本市投资软环境,交警上路应以纠章服务为主

提案人  冯继轩

理由:

据很多本地商家、企业人士、外地司机议论,汉川交通路政、公安交警上路拦车、拍照罚款多而重,外地司机不敢入境汉川,制约了汉川的经济发展,也给商家、企业带来交通运输不便。

本人多次观察了从市区至城隍转盘路段,交通路政、公安交警上路时“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交警警车以查超载、超速为借口,经常拦停多辆过往车辆摆成长龙,实施罚款。个别民警有执法粗暴现象。

在荷沙公路23.5公里处设置限速为30公里/小时并实施超速拍照,此路段系急转弯路段,但地面无减速带,路面无明显限速提示,致使过往车辆造成百分之百超速,过往驾驶员对此路段限速的合理性都产生质疑,外地司机称此处为“雁过拔毛”路段。

办法

若荷沙公路23.5公里处属事故多发路段,有必要限速,也应借鉴外地做法,以配上红色减速带和路面限速标志提示过往司机减速,确保行车安全,不得把此路段作为罚款的“财源地”。

交警部门是城市的窗口,代表着人民公安的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提倡服务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应从禁止“三乱”抓起,提高警察队伍素质,为汉川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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