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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建议

发表日期:2014-11-6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2005年以来,我市确定了市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九个,并在此基础上筛选价值大、影响大、濒危的重点项目汉川善书、马口陶器烧制工艺、汉川荷月进行了申报工作,目前,已成功申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汉川善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马口陶器烧制工艺和汉川荷月、孝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黄良辉故事。另外还有何三麻子故事、柳炳元传说、汉川民歌、汉川斗笠、刘家台天狮子五个汉川市级名录正逐年逐级向上申报。

从现在我市非遗保护和利用工作来看,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部门对非遗保护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汉川非遗的研究、保护、推广等工作的开展;二是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展汉川善书的保护工作时由于时间、经费、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具体工作还有待于强化和细化;三是传承难以继续。一些代表性传承人及其他艺人靠自身家庭收入难以维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有些项目传承到现在,虽然传承人健在,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和活动经费的欠缺,难以继续传承。因此,建议:

1、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遵循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防止由于经济利益驱动造成一种建设性的破坏,使这些遗产失去本色。

2、在我市现有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平台,设立专门机构,保证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工作计划、有保护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到实处。

3、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对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做出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给予奖励;对民间艺人的传承学习活动给予支持,并对省级项目和省级项目传承人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形成保护和传承的一种长效机制。

4、研究制定继承人的吸引和培养制度。针对现在继承人后继乏人的状况,政府要提供优惠条件和政策,提高继承人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提高师带徒的工资待遇和补贴标准,把传承项目成效与奖励挂钩,使荣誉感和利益成为激发更多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工作的内在动力。要鼓励相关组织发挥好桥梁作用,推进出人才、出精品,使优秀的技艺传承后继有人并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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